6月5日,四川省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的通知》。启动了全省基层老年协会示范点建设创建活动。
自2013年四川省老龄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来,全省掀起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新高潮,各地大胆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新路子、新办法,涌现出“船山特色”、“丹棱做法”、“西充经验”、“金堂模式”等一大批典型榜样。加快了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步伐,新增了基层老龄的工作平台,发挥了基层老年协会的管理教育、养老服务等功能,提高了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此次《通知》的下发,将对今后一个时期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起到鼓劲加油、引领促进作用。
《通知》要求,今年底要在全省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社区)建成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90个。要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活动场所、硬件设施、作用功能等方面合理制定便于操作实施的考评标准,尤其是要按照省政府刚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有关“开展互助养老”的精神,新增居家养老服务考评内容,提高考评分值。对于自评合格的基层老年协会要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级申报,通过验收评估后由省老龄办授予“四川省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称号。要紧密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各地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必须避免创建活动“走过场”、“走形式”,努力确保创建活动“出亮点”、“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