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8
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自治区政府主要通过搭建基金平台和体制创新,采取股权入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投入,建立以社会化、市场化、商业化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谁受益、谁买单”,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有关费用,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持续运营、良性发展。
《方案》指出,借鉴“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经验,通过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
同时,内蒙古各盟市要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在城镇普遍建设和改造社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