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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养老护理员(中、高级)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3-03-12

一、培训、鉴定职业和等级

(一)职业:养老护理员。

(二)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二、培训、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一)依据:四级(中级)、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是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相应级别的《培训教程》。

(二)内容:各职业鉴定内容主要有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培训、鉴定的对象

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四、培训、鉴定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培训、鉴定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四级(中级)、三级(高级)条件者,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jnjd.mca.gov.cn)点击进入“网络报名系统”(见附件二),网上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提交后,打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为了减少证书错误率,各考生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鉴定申报表)。

(二)单位审查:符合申报条件者,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三)参加培训、鉴定应带资料:

1.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二份);

2. 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 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一式二份,加盖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民政部门印章);

5. 与所从事职业相符的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6. 结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 与所报职业相符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8. 一寸、两寸照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四)培训机构:经审核合格,将所需材料等上报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由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汇总并进行培训。

(五)鉴定考试:培训合格者参加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相应等级国家职业鉴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在标准教室进行,试时间为90 min)与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核时间为90120 min)。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六)审核颁证:成绩合格者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jnjd.mca.gov.cn)上公示5日。如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jnjd.mca.gov.cn)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nvq.net.cn/)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和鉴定档案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寄。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协会。

七、实施时间

本规程自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起试行。

附件:1.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2.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