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发挥自身行业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及填补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领域空白,有序推进团体标准的制修定。
(一)提出关于制定、修订团体标准及相应科研课题的规划和计划的意见。
(二)组织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发布及复审,驻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带领秘书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内审等工作。
(三)负责团体标准的归口、解释及宣贯工作,收集对团体标准的反馈意见。
(四)承担有关团体标准的技术咨询、评估认证工作。
(五)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委托办理的其他标准化事项。
二、联系方式
主任委员:徐建中
副主任委员:韩 华、肖成龙
总干事:姜小玲
执行总干事:卢 笛、康 瑶
联系方式:010-56176814